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永政函[2006]56号《通告》精神的公告
零政公[2006]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顿中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的通告》(永政函[2006]56号)精神,有序开展集中整顿中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的活动,现将零陵区处置范围内的三轮摩托车收购及车主补助发放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车辆的核定及车主身份的认定。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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