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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续期问题如何解决 七审物权法曾经的争议焦点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7-3-9 来源:红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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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潇湘晨报记者 熊智能 长沙报道
  
  一部《物权法》,到今年已是七易其稿,其间历经风波无数。那么,在物权法数易其稿的过程中,是什么焦点吸引众人的目光呢?这些焦点又呈现一种怎样的变化趋势呢?
  
  住宅续期问题如何解决
  
  趋势:取消续期需支付费用的规定

  
  就住宅来说,土地使用期限一般是70年。那么,70年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这个问题一直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
  
  不少人提出,住宅用地使用权最长出让期限为70年过短,建议延长出让期限;关于续期的土地出让金问题,应当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合理确定。
  
  草案四审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但草案依然保留了有关土地使用费的规定。
  
  五审时,一些常委会委员提出,在住宅建设用地续期是否需要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上,应该慎之又慎。
  
  六审时,草案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取消了有关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需要支付费用的规定。

      征收补偿原则如何落实

  趋势: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


  2004年3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实际上,这一原则的落实情况并不乐观,补偿不到位目前仍是征地、拆迁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许多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甚至不时引发群体性事件。

  此前,草案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居民房屋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一规定与最初的条文相比,更加细化、更有利于保护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趋势:保持现有制度不变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三农”问题调研时,曾经有数据显示,农民的贷款要求能够得到满足的不过30%,农民贷款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抵押物。

  因此有人建议,应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民要致富,要发展经济,就需要资金,但现在农民普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因此,在草案中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允许农民通过评估,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变为流动资产,以获得抵押贷款搞经营,这对于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必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但同时有人提出,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会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农村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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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熊智能]
  [编辑:wangjie]
  [责编:左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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