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骨丹心铸天平
记全国优秀法官曾辉
本网讯 记者邓富国 通讯员祝群 朱海平 盘树高报道 十五年来,他办案近千件,没有出现一起错案、人情案。十五年来,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从一名普通法官成长为我国优秀法官。今年3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曾辉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这是全市法院系统近十年来首位获得此殊荣的个人。
只有多学习才能胜任本职工作
曾辉是个热爱学习、精钻业务的同志,在业务上不耻下问,谦虚好学。工作之余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扩大知识面,提高专业水平。1992年在道县法院参加工作4年,就担任审判员;1996年考入永州中院,这都证明了他平时勤于学习。进入中院他一刻没有放松学习,在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时,一边忙于工作,一边参加学习,于2001年考取湘潭大学自考法律本科文凭。特别是1999年岗位从刑一庭交流到行政庭工作时,他为了迅速适应新的工作岗位,通读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大量的行政审判专业法律,并在实践中完善更新知识结构,面对新类型案件、疑难案件,做到心中有数,明断是非,经过多年的磨练,成为院里的业务骨干。但他仍不断给自己加压,常说:“行政审判包罗万象,行政法规成千上万,每个案件具体情况又各不相同,行政审判没有捷径,只有多学习才能胜任本职工作。”曾辉是不仅爱学,而且会学,用所学的理论指导办案,也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撰写调研文章,每年都要撰写1—2篇指导性的调研论文,并相继刊登。2005年其撰写由其主审的某啤酒有限公司不服工商处罚一案的二审行政判决书在省高院举办的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二等奖。

办案中时刻做到司法为民、和谐执法
曾辉对当事人有着一颗高度负责的心,他无论是审阅案卷,调查取证,还是做当事人的工作都细致入微,一丝不苟,时刻做到司法为民、和谐执法。他承办的上千案件,没有一件错案和被发回重审的,也没有一位当事人缠访,真正把每起案件都办成了“铁案”。盘洞口村2组不服永州市政府上地确权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因市政府认为争执地系滩涂属国家所有证据不足,曾辉主审该案提出依法撤销市政府的复议决定的意见,合议庭同意了他的评议意见。曾辉严肃执法动真格是出了名的,在合议庭讨论案件,遇有分歧,一旦认准是正确的意见敢于坚持到底,有时与合议庭成员争得面红耳赤,也要坚持原则。广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诉东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一案,合议庭讨论有两种不同意见,曾辉提出的意见获得审委员讨论通过,原告不服,上诉到省院,省院判决维持。曾辉对大要案件的处理,严肃认真、秉公执法,对一些常规案件,简单的案件也能做到一丝不苟,严格依程序办理。他认为案件无大小,每一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都维系老百姓对法律公正的期盼,严肃认真对待每一案件是其对工作的基本要求,做到全面审查证据材料,忠实于案件事实,对案件事实存有疑点的不急于下判,一定要查清;从实体上和程序上保证办案质量,尽最大的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曾辉在工作中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主题,多办案、快办案,连续6年办案数是全庭最多的。并且主动承办大要案件和疑难案件,如2005年度,主办一审行政案件11件,二审行政案件18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0件。
行政审判庭,不仅要审理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还要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由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逐年增多,外出执行的业务越来越重。曾辉经常是前半个月在家审阅案件材料,开庭审理案件,合议庭研究案件;下半个月,外出办理非诉执行案件,轮翻着转。在单位上班来的早,走的晚的是他;外出执行最偏僻、最远的案件也是他。2006年行政庭非诉执行案件受案147件,执行120件,其中曾辉主办40件,执行标的近100万元;外出办案50余天,跑了10余个省市;在外办案生活无规律,为赶时间经常是晚上坐火车,白天搞执行;在外办案子当事人不理解,银行不协助,甚至遭围功、谩骂时有发生,但他从不言苦,从不叫累。在接待当事人时,每次都端茶让坐,以礼待人,认真听取他们的陈述和意见,有理有节。一些不服判决,心中有气的来访人,听了曾辉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对当事人是非责任的评判,大多会改变态度,安静离开。如曾某某诉永州市交警支队冷水滩大队强制扣车一案,因交警大队扣车程序违法,被判决撤销了扣车行为。原告不服上诉要求赔偿,因原告的营业车辆是报废车辆,没有合法营运手续,其营运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故其上诉要求赔偿营运损失的诉请被驳回。当事人来访指责办案不公,官官相护,曾辉耐心地跟他做工作,指出其非法营运获得的利益,不是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符合赔偿法的规定,应不予赔偿,并告诫他要合法经营。该当事人再也没有缠诉上访。

要对得起人民法官这个称号
曾辉常告诫自己:“做人要讲良心,当法官要讲公正,要对得起人民法官这个称号。”在法院工作14年,从任书记员到审判员,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从没有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更没有拿过当事人的一分钱,始终保持一位法官清正廉洁的本色。他的妻子原在乡镇工作,两地分居,别人都劝他找有关领导想办法把妻子调进城里,他没有去找,结果其妻通过招考,才调入城区工作;他的同学、同批招考的公务员,很多都提拔当了领导,他仍知足地说“法院是业务单位,当庭长也是办案。”他所办的案子没有反映吃拿卡要现象。朱某不服道县人民政府颁发给其的国土使用证一案,一审判决后,朱某不服向中院提起上诉。朱某以老乡名义送了两瓶高档酒到他家,请求关照。他知道后及时将物品退给了朱某,该案经依法审理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又如蒋某诉永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芝山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案,因第三人屈某提起上诉,本案经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蒋.某委托代理人为表示感谢,送了一个红包给他表示感谢,被他严辞拒绝。与他打过交道的人都说,曾辉有一股凛然正气,不容亵渎。15年来,曾辉在审判执法过程中,共拒吃请30余次,拒礼拒贿20余次,近7000元,保持着一名法官的清廉本色。
自强不息战病魔
年复一年的超负荷工作,使曾辉积劳成疾。2004年春节过后,他的右腰部隐约作痛,开始他认为是工作太累了,只要休息一下就好了,没有在意。随着时间的推移,疼痛越来越重,有时连开庭审案时都痛得直冒冷汗。庭长和同事们见他忍着病痛坚持工作,都劝他去医院检查一下。他却说:“没事,可能是太累了,多注意休息就没事了”。2006年6月27日,单位组织干警去检体。当天正好是他主审的案件上午开庭,他为了不耽误开庭,7点钟就赶到医院检查,满以为40分钟就可以检查完毕。谁知在做B超检查肝、胆、肾时,医生经过反复的检查,发现他右肾有瘀块,初步诊断为肿瘤或肾癌。医院要他立即住院做进一步检查,曾辉却说:“上午我有个庭要开,没有时间”。医生严肃的告诉他:“你的病很严重,暂时把工作放一放”。可曾辉撒谎说上厕所,乘车赶回单位组织开庭。庭长知道后一再劝他推迟开庭,先到长沙确诊病情后再说,他为了不让当事人白跑一趟路;硬要坚持先开完庭再去医院。庭长拗不过他,只好与他一同开庭。第二天他才赶到长沙确诊,到长沙湘雅医院诊断时,他却没有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在妻子的陪同下悄悄赶往长沙进行诊断,结论很残酷:“右肾癌变,需立即切除”。回到单位后,他并没有将病情告诉单位和庭室领导,而是先办理市政府处理城市摩尔房地产开发纠纷一案,该案涉及到永州市城市建设发展,他利用星期天加班赶写出该案的审理报告,星期一上班就向合议庭和庭室领导汇了报,待该案合议结束后,他及时写出判决书送庭室和院领导签发,把手头的工作一一处理完后,才住进医院。手术后,曾辉只在家里休息了半个月,就找到庭室领导,要求上班,领导每次都说不要急,让他好好养病,等病养好了再说,同志们也一再劝他多休息。他却说:“在家躺了二十多天,不摸案子心里憋得慌,还是干点工作好”。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庭长根据他的身体状况,适当安排他参加庭审合议,他一边治疗,一边坚持工作。
曾辉,一名普通的法官。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以自己的实践维护社会正义,捍卫着法律的尊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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