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永州新闻网(永州网) > 文章中心 > 法制 > 经济与法 > 文章正文

现行法律不容小产权房 北京热销乡产权房已停售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7-7-1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体: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今天(12日)表示,小产权房在现行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甘藏春说,按照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只有下述4种情况是被允许和承认的:一是农民的宅基地,二是农村公共设施的用地
,三是农村兴办的村办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四是根据《担保法》,使用农村集体用地抵押权实现的时候可以允许。此外的其他情况,则被视为于法无据。

    此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全面叫停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乡产权”房。根据部署,违规开发的“小产权”、“乡产权”房全部要停工停售。北京多个曾热销的乡产权房目前已停止销售。已购买此类楼盘的市民尚待相关善后政策出台——无条件拆除,还是合法化?

    甘藏春说,国土部门正在展开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以期在适当的时机提交国家立法机构,从而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记者董伟)

  [作者:佚名]
  [编辑:skyhdm]
  [责编:左平安]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新闻文章及图片为中国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②如要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于中国永州新闻网。违反上述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凡网友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其它媒体更多信息,或以网友以个人看法评论,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本网有权转载、引用、删除和修改网友在本网所发表的内容。
必备软件下载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