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法院为443名员工追薪65万余元
本网讯 通讯员盘树高 王彦平 记者邓富国报道
新田县金明化工有限公司于2002年登记成立,承包经营新田县氮肥厂4万吨合成氨生产线,先后与原告443名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2006年4月29日因公司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被迫停产,被告的全体股东欠下一大笔债务后逃之夭夭,其中被告拖欠原告工资共计653585元未给付。得知情况后,公司员工群情激愤,一些员工扬言要撤走该公司的生产设备用以抵扣工资,随着事态的发展,一场群体性事件随时都有一触即发的可能。此时正值氮肥厂进入破产程序的关键时期,443名员工中大多数为该厂职工,如处置不当,可能会引发社会震荡。为确保企业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新田法院组织干警迅速介入,耐心细致地做员工们的安抚工作,积极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为迅速案结事了,新田县人民法院在该县县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对被告的机械设备进行评估拍卖,陆续实现资产变现金额达66余万元,并按计划转付到原告手中,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和谐。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责编:左平安]
①本网新闻文章及图片为中国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②如要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于中国永州新闻网。违反上述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凡网友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其它媒体更多信息,或以网友以个人看法评论,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本网有权转载、引用、删除和修改网友在本网所发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