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永州新闻网(永州网) >> 文章中心 >> 新闻 >> 反腐行动 >> 文章正文

辽宁村委会主任贪污补偿金获刑12年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7-11-5 15:14:19 来源:新华网 [字体: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新华网沈阳10月30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凤祥集团董事长孙凤祥在担任沈阳市浑南新区五三乡浑河堡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贪污补偿款,挪用巨额资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一审判处孙凤祥有期徒刑12年。

  今年49岁的孙凤祥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小本生意起家,逐渐创办了实力不俗的民营企业沈阳凤祥集团。

  因涉嫌犯罪,去年5月孙凤祥从加拿大回国投案。今年5月和8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孙凤祥案件。

  法院查明,2003年4月9日,孙凤祥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协助政府从事绿化用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职务便利,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反规定,采取降低安置补助费标准、虚列工程费的手段,贪污征地补偿款1000余万元。

  此外,2002年5月30日,孙凤祥派人以浑河堡村村委会的名义,书面向浑南新区政府申请9户被动迁居民的安置补助费161万余元。后其挪用这笔资金用于沈阳凤祥集团的日常经营活动。

  法院一审在以犯贪污罪、挪用资金罪判处孙凤祥有期徒刑12年的同时,还并处罚金50万元。

  [作者:佚名]
  [编辑:郭鹏]
  [责编:左平安]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新闻文章及图片为中国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②如要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于中国永州新闻网。违反上述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凡网友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其它媒体更多信息,或以网友以个人看法评论,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本网有权转载、引用、删除和修改网友在本网所发表的内容。
    必备软件下载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