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北京建造师考试办法公布 9月12日开考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刘海燕) 为方便考生做好2007年度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建设部日前对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的专业衔接问题做出说明。2006年参加一级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的7个专业考试,未通过考生可按旧大纲复习备考。
考生参加2006年一级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7个专业考试未通过的,按旧大纲复习备考;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7个专业考试未通过的,按新大纲复习备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未通过的,按新大纲复习备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据了解,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15日至16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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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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