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礁”引来“水鬼”,一边偷一边毁
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福建沿海又一海底文物——“东海平潭大练岛Ⅰ号”元代沉船遗址考古发掘工作于11月初正式启动。面对海底文物遭遇渔民和不法人员的疯狂盗捞,此次发掘属于海底文物保护系统工程中的抢救性措施。
“碗礁一号”之痛
福建省平潭县海域有一座名为“碗礁”的礁石,当地渔民在捕鱼时,渔网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大大小小的瓷碗、瓷片。2005年6月,“碗礁”海域下的一只木沉船被当地渔民发现,之前被不断捞上来的瓷器有了新的名称——“古董”。一时间,当地渔民、专业潜水员和各地文物贩子参与其中的海底文物盗捞活动随之上演。迫于文物破坏和流失的严峻形势,一个多月后,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研究中心水下考古队首次对这艘被命名为“碗礁一号”的沉船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共发掘出古代瓷器等文物1.6万件。而根据专家估计,从这条船上被盗走的文物超过1万件。
国家水下考古中心领队、福州市考古队队长林果说,“碗礁一号”沉船载的是康熙年间的景德镇青花瓷,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在发掘之前船上的文物已被严重盗捞,其中一个船舱被洗劫一空。
此次实施抢救性发掘的“大练岛Ⅰ号”也是被盗捞极为严重的一处水下遗址。据2006年9月被当地边防抓获的一名林姓盗捞者供认,他绝对不是第一个盗掘这条沉船的人,从水下情况看,这条船至少已经被盗过三四次。
盗捞设备“鸟枪换炮”
福建省考古队队长栗建安分析,水底文物盗捞如此猖獗,主要是海底瓷器在文物黑市上价格很高,有的一件瓷器价格高达五六百万元,一件瓷器暴富,愈发刺激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莆田市南日边防派出所所长林春凤说,在2005年查获的非法打捞海底古瓷器案件中,盗捞者驾乘的只是木质小渔船,航速慢,机动性差,“水鬼”使用的也是极其简陋的潜水设备。而2006年查获的几起同类案件中,木质小渔船变成了大马力机船或高速摩托艇,潜水设备也换成了进口的先进潜海设备。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非法打捞活动开始出现组织化、公司化趋向,盗捞者加大资金投入,结成暂时性的“股份公司”,潜水员利用潜水技术和设备入股,按股分红。莆田公安边防人士介绍说,莆田大概有十多家这样的“公司”。
“玩家”现场鉴定盗捞文物福州公安边防支队有关人士介绍,为逃避打击,盗捞团伙通常选择深夜从偏僻澳口出动,他们将文物打捞出来后,立即采取专船运送方式,人货分离、异地上岸,文物基本上由买家直接运走,整个过程中间环节少,时间非常短。
据知情人士透露,一些“文物玩家”甚至直接在打捞现场进行鉴定,如果认定是比较珍贵的文物,马上用摩托艇转移。转移到岸上后,还使用数码相机对文物拍照,并通过互联网传到外地的文物买家手里。珍贵的文物主要通过两种方式销售出去,一种是直接在海上与台湾文物贩子交易,另一种是陆上交易,主要卖给香港、上海等地的文物贩子。
非法打捞不仅掠走大批文物,而且手法野蛮、粗暴,严重破坏水下文物遗存。莆田市博物馆专家黄文格说,渔民缺少文物保护的意识,从打捞上来的文物看,很多瓷器在打捞中被破坏。
工作状态像是救火
栗建安介绍,为加大对中国海底文物保护的力度,从2003年开始,由国家文物局牵头,启动了为期5年的中国沿海海底文物遗存调查计划,目前已完成了广东、广西和福建沿海的调查,接着着手浙江沿海的调查,并向北一直向黄海海域推进。
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副主任赵嘉斌说,我国文物保护法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水下保护公约,都提倡对海底文物进行原址保护,但鉴于盗捞造成水底文物破坏和流失的严峻形势,国家文物局近年也批准对一些重点区域的海底文物进行抢救性发掘,所需经费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拨款。
“目前我们水下文物主动发掘很少,几乎全是追着不法分子的盗捞进行,工作的状态就像是救火。”一位水下考古工作者对记者说。 (记者郑良 涂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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