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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线确定为360分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8-1-22 9:30:27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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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速览]记者从司法部获悉,经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并依据国家对法律职业队伍发展的实际需求,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60分。应试人员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记者从司法部获悉,经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并依据国家对法律职业队伍发展的实际需求,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60分。应试人员可于11月22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即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的书面通知为准。

    今年较以往不同的是,考虑到西藏自治区自然环境的特殊性和法律人才短缺的实际情况,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90分。这是国家司法考试有史以来首次对西藏自治区单独划定合格线。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中规定的地方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20分。对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民族考生,今年仍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应试人员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和评卷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一、二、三卷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通过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2007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报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据了解,相关部门对今年国家司法考试个别考场发现的15名违法违纪人员,均依照国家司法考试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徐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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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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