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永州新闻网(永州网) >> 文章中心 >> 法制 >> 重案追踪 >> 文章正文

辽宁蚂蚁集资案主犯终审被判死刑 数万人受骗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8-2-4 17:12:05 来源:不详 [字体: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新华网沈阳2月4日电 (记者 范春生) 辽宁省营口东华集团非法集资近30亿元,造成数万人被骗。3日下午,这起非法集资案主犯汪振东以集资诈骗罪,终审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2年4月起,营口东华集团董事长汪振东以“东华生态”“东华酒业”等企业的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租养、代养蚂蚁的方式,非法集资。前后有数万投资者与营口东华集团签订10多万份合同。此外,汪振东虚构养蚂蚁高额利润,用养殖户的资金搞无效益“投资”,编造“有实力”假象,欺骗养殖户。他将养殖户资金7.98亿元用于个人挥霍、偿还个人贷款、借给个人或单位使用。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振东的行为,给蚂蚁养殖户在经济上造成极大损失,精神上造成极大痛苦,并致一名被害人受骗后自杀的严重后果,应予严惩。同案还有15名被告人,多是“东华集团”在各地分公司的负责人,被法院认定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些人吸收公众存款最少的1100万元,多的则高达2亿元。

  2007年2月,法院一审判处汪振东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汪振东提起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作者:佚名]
  [编辑:何大明]
  [责编:左平安]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新闻文章及图片为中国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②如要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于中国永州新闻网。违反上述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凡网友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其它媒体更多信息,或以网友以个人看法评论,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本网有权转载、引用、删除和修改网友在本网所发表的内容。
必备软件下载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