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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春运客运市场监管的通告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8-2-5 11:10:06 来源:永州日报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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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2008年全市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现就加强春运客运市场监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春运手续不全营运。凡未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并张贴春运车辆临检合格证、春运准驾证,未张贴春运统一标语、标志,驾驶员未携带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日志本等证件的,一律不得上路营运,违者,由交警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二、严禁非法载客营运,违者,分别由运管、城管、交警等部门责令停止营运,实施相应处罚。

  三、严禁不明码标价,严禁倒客、甩客、宰客、拒载,违者,除责令改正外,由有关部门实施相应处罚。

  四、严禁擅自制定票价和提高票价,严禁出租车不打表计费、表外加价,违者由物价等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五、严禁暴力抗法。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和殴打执法人员及聚众闹事、堵塞道路、桥梁、围攻党政机关的首要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法律法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大对春运客运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春运客运市场秩序稳定。

  举报电话:

  市春运办:8368184

  市公安局:8362018 

  市交通局:6367936

  市物价局:12358

  市城管执法局:8336678

  市公安交警支队:8360101

  市运管处:6367939

  市城市客运管理处:8365908

           13787608388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0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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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洁]
  [责编:左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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