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国务院颂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980年2月12日
国务院颂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980年2月12日,国务院颂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条例规定中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中国首批18位博士学位获得者在接受博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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