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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舆论监督新规施行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8-3-6 9:47:55 来源:不详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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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要服人

  媒体做好准备了吗

  单晓红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对于“舆论监督新规”,媒体自身作好准备了吗?

  “政府将媒体监督作为行政问责依据,实际上对新闻媒体自身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晓红说,问责必须以确凿的证据和清楚的事实为依据。这就要求新闻媒体在坚持新闻真实、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上,还要对政府工作有较全面、具体的了解,同时还须时刻想着人民的利益,准确、全面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和利益诉求。

  单晓红认为,要做到这一点,新闻记者必须有很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否则,就不可能为行政问责提供事实充分、令人信服的依据。

  新规要长效

  制度建设做好准备了吗

  记者了解到,“舆论监督新规”不仅体现在云南省《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中,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也有这样的规定:“省政府及各部门要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

  云南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介绍说,为确保舆论监督制度落到实处,使之不流于形式或“做秀”,云南采取了五项措施:

  省政府督查室把新闻媒体揭露出来的问题作为督查重点;

  省监察厅专门成立了行政问责办公室;

  省政府诤言办负责搜集媒体舆论监督信息;

  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对需要问责的行为及时启动问责;

  广泛开展问责办法学习教育活动,使问责制等各项制度为全省公务员所掌握并自觉遵守。

  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洪波认为,云南出台的“舆论监督新规”弥补了现有法律监督和纪律监督的不足,补充了行政监督手段,使未触犯法律但违反了纪律的不作为、乱作为有了追究责任的依据。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舆论监督新规”或多或少存在两个缺乏:一是舆论监督缺乏法制保障,二是反舆论监督缺乏法律制裁。

  单晓红认为,云南出台的“舆论监督新规”尚有进一步细化的空间。目前来看,在如何理顺监督的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方面等关系,监督问责的范围、方式等方面都比较笼统模糊。而如何建立健全操作细则、执行细则、保障措施等,是保障问责制度顺利开展的前提。

  单晓红说,行政首长对媒体监督的认识有一个过程,从开始的“不屑监督”到后来的“害怕监督”,再到如今的“欢迎监督”,说明政府对新闻政策的取向日益开明和透明。在信息全球化的背景下,云南重视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可以看作是政府行政理念转变的一个结果,也可以看作是政府严于律己,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自觉行动。我们期盼着保证舆论监督的具体详尽的措施早日出台,也期盼着媒体能够为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发挥应有的作用。

  高明本报记者 储皖中

  本报昆明3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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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编辑:何大明]
  [责编:左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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