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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都原副县长受贿10万元获刑3年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8-3-10 14:26:45 来源:不详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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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都县原副县长向建国任职期间,先后多次收建筑商、开发商和申请工作调动人员的好处费10万元,结果被摘掉乌纱帽。昨天,市三中院透露,该院在二月中旬,一审以受贿罪对其判刑3年,追缴所得全部赃款。

  建设工程领域捞钱

  从2000年7月至去年8月,向建国担任丰都县副县长,分管建委,对县里的工程是否采取邀请招标有决定权。

  项目经理张智明得知丰都县中学有个职工宿舍楼工程后,找到学校有关人士。此人告诉他,现在有好几个人想接工程,关键要看谁争取得到邀标手续,邀标手续必须分管副县长审批。2007年5月的一天,张智明来到向建国办公室,希望关照搞到邀标手续。当天,他还奉送上4万元现金。大约半月后,向就打来电话,称该工程给张智明。

  法院还查明,重庆一家公司在去年7月准备进军丰都搞房地产开发,领导通过中间人认识了向建国,两次送去红包,共1万元。同年8月20日,向建国被“双规”。

  雨伞套装现金行贿

  向建国称,2007年6月,丰都决定开发镇江化工园区,并成立指挥部,他任指挥长。6月10日左右,县建委领导向他推荐黄某到指挥部,向当场答应考察一下。次日,该领导就把黄的自荐信和一些文字作品送到向建国的案头。向建国进行面试后,决定让黄某到指挥部上班。6月下旬,建委领导的妻子给向妻送去一个折叠伞套子,向妻打开后发现是1万元现金。案发后,黄某称那1万元现金是自己装的。

  后来,建委领导又如法炮制,又推荐了一个工作人员。这次,向也收了1万元。

  5万元好处费拿起心慌

  检察机关指控,向建国分别收受6名行贿人共15万元好处费。但向建国辩解,其中刘国礼送的5万元不算受贿。

  法院查明,去年8月3日,向建国要外出旅游,住进江北区皇冠东和酒店。项目经理刘国礼用装酒的口袋塞满了100元大钞,送到向的房间。他走后,向建国发现有5万元,觉得钱太多,随即就给刘打电话,让他把钱拿回去。刘当即回答“等他旅游回来再说”。

  向回到丰都后,就将5万元装进手提包里随身携带,准备见到刘后随时归还。哪知不久被双规。所以,法院认为向对这5万元在主观上具有归还的意思,不认定为犯罪金额。

  最后,法院认定向建国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10万元好处费。加上他有自首情节,决定对其减轻处罚。

  记者 罗彬

 

  [作者:佚名]
  [编辑:何大明]
  [责编:左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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