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决定对市公安局等四部门开展工作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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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左平安报道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今年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对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工作评议。4月23日下午,市人大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市领导唐长久、李良铁、刘事青、程晨曦、赵荣、杨海河、文先赵等参加。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良铁作动员报告,部署这次评议工作。这次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中心和大局的情况;二是关于执行法律法规、特别是本部门本单位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二是关于执行本级人大及常务委员的决定决议,承办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四是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工作评议共分五个阶段进行。2月中旬至4月下旬为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8月上旬为视察调查,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下旬为组织评议,进行交办阶段;9月上旬至11月下旬为集中整改,跟踪监督阶段;12月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事青在会上讲话,他要求四个受评单位乃至政府所有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正确看待、自觉接受人大评议,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并通过举一反三,扩大评议效果,进一步提高行政水平。
市委副书记唐长久强调,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评议,既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实施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和支持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有效途径,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永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评议工作方案,牢牢把握关键环节,动员要到位,调查要深入,评议要集中,整改要落实。切实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评议质量。要通过工作评议,评出团结,评出信心,评出干劲,评出新的精神风貌。
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负责人先后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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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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