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书留私宅号码做举报电话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8-5-6 16:44:43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体:大 小]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阅读更多世相百态...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阅读更多世相百态...
本报讯 (记者 王华友)“法院举报电话怎成了私人电话?”近日,家住福州中亭街的胡女士拨打968111反映,长乐法院发出的通知书上的两部举报电话都出错了。
她介绍,去年7月,她在长乐法院打官司,法院要求和她打官司的人履行义务,可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她看到法院给她的通知书上留了两部举报电话,就逐一拨打,其中一部电话接通后,对方说这是家庭电话,另一部则无人接听。
记者看到,胡女士手中的通知书是《长乐市人民法院财产举证、告知执行人员通知书》,通知书上写着举报电话:288×××77、289×××27。记者拨打了这两个举报电话,第一个电话是私人电话,主人王女士说已有好多人打她家电话,说是举报问题,一家人都觉得纳闷,“自己家的电话怎么就成了法院举报电话了?”第二个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联系了长乐法院。办公室刘姓主任听说后对记者表示感谢,然后解释说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去年法院新办公楼建成,法院从旧办公楼搬到新大楼办公,估计当时在签发这些通知的时候,工作人员一时疏忽,没有及时更正电话号码,给群众造成不便。他表示将立即把此事向领导反映,尽早更正错误的电话号码。
[作者:佚名]
[编辑:郭鹏]
[责编:左平安]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新闻文章及图片为中国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②如要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于中国永州新闻网。违反上述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凡网友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其它媒体更多信息,或以网友以个人看法评论,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本网有权转载、引用、删除和修改网友在本网所发表的内容。
①本网新闻文章及图片为中国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②如要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于中国永州新闻网。违反上述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凡网友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其它媒体更多信息,或以网友以个人看法评论,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本网有权转载、引用、删除和修改网友在本网所发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