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永州新闻网(永州网) >> 文章中心 >> 法制 >> 法治报道 >> 文章正文

女友与他人跳舞生妒嫉 生日宴后酿血案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8-5-14 9:13:01 来源:新华网 [字体: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阅读更多法治报道...

王秋明在法庭上,右持遗像者为被害者父母

    中国法院网讯   只因不满自己的女友与他人跳舞,酒后的王秋明在酒精刺激下与女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拳打脚踢将女友打死。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秋明涉嫌故意伤害一案。

    王秋明今年36岁,北京市人,无业。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秋明因感情问题与其女友孟某发生争执,于2007年9月23日3时许,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三家店某号楼附近,王秋明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对孟某头面部、躯干部、四肢及会阴部进行殴打,造成孟某下腔静脉进入右心房入口处破裂,致心包填塞死亡。

    在庭审中,对于检方指控王秋明殴打女友致死的事实,王秋明予以承认。据王秋明讲:他在2006年通过网络认识了孟某,俩人在2007年4月确立了恋爱关系。2007年9月22日是王秋明25岁生日,他和女友一起又约了几个好朋友,一起过生日。生日当晚,王秋明做了一桌子菜,大家在一起“推杯换盏、把酒言欢”。饭后,几个人又来到歌厅继续喝酒唱歌,席间王秋明看见自己的女友和别人一起跳舞,王秋明很是生气。当几个人从歌厅出来时已是次日凌晨,王秋明和其女友等3人一起打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王秋明就与女友吵了起来,还动手打了女友一耳光。二人的争吵一直持续到王秋明家楼下,越吵越激动的王秋明借着酒劲开始对孟某进行殴打,当孟某被打的没有了呼吸的时候,王秋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给120打了求救电话,120将孟某送到医院,不过此时的孟某已经停止了呼吸。

    另据王秋明讲,他原来在一家公司上班,由于工作的需要,他要经常出差到外地工作。自从他与孟某谈恋爱以后,为了能够经常能和女友在一起,他没有和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就不上班了。另外,王秋明的家人知道他和孟某在谈恋爱,孟某也总住在他家,但是孟某的家人不同意孟某和王秋明谈恋爱,他们嫌王秋明的岁数有些大。二人也都从未见过双方父母。

    孟某的父母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也参加了今天的庭审。庭审中,孟某的母亲手中一直抱着女儿的遗像,不停的在哭泣,显得很激动。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秋明无视国法,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且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中院将审理后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李 佳)

  [作者:--]
  [编辑:王洁]
  [责编:左平安]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新闻文章及图片为中国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②如要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于中国永州新闻网。违反上述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凡网友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其它媒体更多信息,或以网友以个人看法评论,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本网有权转载、引用、删除和修改网友在本网所发表的内容。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