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永州新闻网(永州网) >> 文章中心 >> 法制 >> 消费维权 >> 文章正文

重庆消委会:家庭装修报价存陷阱市民应警惕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8-6-4 9:59:46 来源: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 [字体: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阅读更多消费维权...

   家庭装修中消费者权益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重庆消委会表示,家庭装修报价有陷阱,消费者应增强防范意识。

    家庭装修的陷阱最容易出现在装修报价合同中。陷阱一:化整为零。把一个报价项目分成几个单项来报价;陷阱二:该报不报。在预算中故意漏掉一些必需的固定项目,施工时又不得不做,进而达到坐地起价的目的;陷阱三:重复计算。做预算时,故意混淆计量单位,把一些项目的算法改为不常规的算法,掩盖重复计算的真相,致使结算时总价成倍上升;陷阱四:笼统报价。多发生在简单家装工程中,故意笼统报个价,在实际装修中,“生”出多个“不在报价内”的计价项目,令消费者掏钱;陷阱五:工艺修正。在合同中约定工作价格后,装修工人施工时以原工艺不合适,不如其他工艺合适为借口,诱使消费者改变原工艺,达到比合同约定的工艺更省工的目的,而结算时仍按原约定计算总价。

    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要适当增强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是不要轻信装修公司宣传的各种荣誉、认证等,必要时可向发证单位验证其真伪;二是签订合同时,应要求装修公司使用有工商局监制的示范的合同文本,并加盖公司印章。在合同中应详细签订施工工期、验收程序、制作过程的说明,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三是装修合同上要约定由具有资质的质检站或监理公司来验收工程。对合同附件中施工材料报价单上所列内容,都应具体标明规格、型号、品牌、单价等;四是在选购材料时,对提出“必须用某品牌”建议的装修公司要“另眼相看”,斟酌其诚信度,特别要对设计人员和装修人员的“热心”推荐留个心眼。

记者 张桂林

  [作者:--]
  [责编:何大明]
  [编审:左平安]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新闻文章及图片为中国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②如要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于中国永州新闻网。违反上述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凡网友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其它媒体更多信息,或以网友以个人看法评论,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本网有权转载、引用、删除和修改网友在本网所发表的内容。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