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永州新闻网(永州网) > 文章中心 > 新闻 > 特别报道 > 文章正文

中央详解国企老总七项要求 自定薪酬可开除党籍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8-7-21 10:19:48 来源:京华时报 [字体: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阅读更多特别报道...

相关文章:
  
  中纪委明确国企领导人违反"七项要求"处理办法
  
  京华时报7月16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国企老总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为了对违反"七项要求"行为的处理提供直接、充分的依据,中纪委把党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与"七项要求"相对应。”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认为,该《解释》填补了国企领域反腐的空白。
  
  “七项要求”提出,国有企业领导人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根据《解释》,违反规定自行决定本级领导人员薪酬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违反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上述提及的规定都提出“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链接·七项要求
  
  1.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2.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3.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
  
  5.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6.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7.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作者:佚名]
  [责编:郭鹏]
  [编审:左平安]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新闻文章及图片为中国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②如要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于中国永州新闻网。违反上述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凡网友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其它媒体更多信息,或以网友以个人看法评论,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本网有权转载、引用、删除和修改网友在本网所发表的内容。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