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永州新闻网(永州网) > 文章中心 > 法制 > 经济与法 > 文章正文

男子扬言在公交车上装炸弹被刑拘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8-7-28 16:18:24 来源:不详 [字体: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阅读更多经济与法...

  中新社福州七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 张彩林)为发泄不满,竟恐吓公交公司,扬言在公交车上安装“炸弹”。因编造、故意传播此虚假恐怖信息的福建一男子,二十七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福州市公安局二十八日在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二十六日晚七时许,福州市公交公司接到一男子电话,称在九四九路某公交车上安装了“炸弹”,于是立即报警。接警后,福州警方紧急启动应对机制,立即调集警力赶往。经现场勘查,该九四九路公交车上没有爆炸物。

  随后,警方通过调查取证,锁定福建宁德古田籍男子余某德有重大作案嫌疑。二十七日下午四时许,警方在福州华林路一工地将其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余某德供认,二十六日下午,他乘九四九路某公交车回鼓山后坂途中,脚被车门夹住,便怀疑是司机故意为难,怀恨在心。于是,他用路边一IC卡电话恐吓公交公司,称在九四九路某公交车上安装了“炸弹”。

  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明表示,当前,全国散布虚假恐怖信息违法行为突出。故意制造事端、散布虚假恐怖信息,发泄不满,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这种行为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将对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完)

  [作者:佚名]
  [责编:何大明]
  [编审:左平安]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新闻文章及图片为中国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②如要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于中国永州新闻网。违反上述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凡网友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其它媒体更多信息,或以网友以个人看法评论,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本网有权转载、引用、删除和修改网友在本网所发表的内容。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