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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国资局出纳挪公款赌博被判刑15年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8-8-19 9:11:38 来源:不详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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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咸宁市通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财务管理出现漏洞,身为该局出纳的姜某沉溺赌博,数月内竟挪用公款274万元豪赌。近日,因犯挪用公款罪,姜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兼职经手巨额资金

  萌生“借鸡生蛋”邪念

  2003年3月,姜某调任通城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副股长,三年后,他兼任通城县国资局出纳,经手巨额资金后的他就此开始堕入犯罪深渊。

  去年7月,国资局决定在工商银行增设一个一般性账户,该局安排姜某用现金支票从建行支取部分存款存入工行。姜某分11次从建行提取了现金205万元,面对一沓沓钞票,他动起了“借鸡生蛋”的歪心思,擅自将这笔钱存入自己在工行的私人账户中。同年10月,他又从国资局工行一般性账户中,擅自转账60万元至自己的私人账户,不久,又挪用了保管的库存现金9万余元。

  挪用公款274万豪赌

  扳本无望投案被判刑

  姜某挪用如此巨额的公款想干什么?答案非常简单:赌博。

  据检察机关侦查证实,从去年9月3日至11月4日,短短两个月内,姜某挪用123万多元公款,参与“打麻将”、“诈鸡”等赌博活动30多场,平均每场输掉公款4万余元;他还用127万多元公款填入地下“六合彩”这个“黑洞”。有一期他同时从5个黑庄家手中买“六合彩”,一次性赌掉39万多元公款,疯狂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不过,当他手中的公款仅剩下23万余元时,面对扳本无望的情况,姜某犹豫再三,最终选择了自首。

  近日,姜某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在看守所,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姜某反思了自己犯罪的原因:“我与妻子两地分居,家庭矛盾导致我精神有些压抑、空虚。于是,在别人的邀约下,我开始为消磨时光打打牌,等后来手中有钱后便想大赌,结果尝试一次后便越陷越深……”

  而单位管理中的漏洞也让姜某一次次得逞。公诉人在公诉词中指出,在姜某挪用巨额公款的几个月内,单位无人察觉,也没按规定落实会计对账相关财务监管制度,客观上为其挪用公款开了方便之门。(蒲哲、袁明、黄炜洲、李茜)

  [作者:佚名]
  [责编:何大明]
  [编审:左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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