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批准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意见
http://www.yongzhou.gov.cn 时间:2008-9-5 9:10:07 来源:人民网 [字体:大 小]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阅读更多时事...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阅读更多时事...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日前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这对于落实从严治军要求、推动依法管家理财、提高经费物资保障效益、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对象,规范了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强调了审计结果运用的基本原则,对加大党委领导力度、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和重视审计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强调,把掌管经费物资较多、具有保障资源分配权与调节权、负责大项工程建设与大宗物资采购的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列入后备干部的领导,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的任中审计。把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费审批权、资金使用权、物资调配权作为重点审计内容,着力查处经济领域里的决策失误、执行走样、管控不力等问题。审计评价以经济活动为重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把党委评价与民主测评、个人述职与个别谈话、审计查证与综合分析结合起来,确保审计评价符合实际、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意见》首次提出把审计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经济责任好、业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提升使用;对履行经济责任较好的领导干部,干部考核评价等次不能为优秀;对履行经济责任一般、财经管控不力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并视情调整工作岗位;对履行经济责任差、有经济问题的领导干部,应免除其现任职务,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履行经济责任一般以下的领导干部,不得确定为后备干部。
[作者:--]
[责编:王洁]
[编审:左平安]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新闻文章及图片为中国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②如要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于中国永州新闻网。违反上述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凡网友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其它媒体更多信息,或以网友以个人看法评论,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本网有权转载、引用、删除和修改网友在本网所发表的内容。
①本网新闻文章及图片为中国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②如要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于中国永州新闻网。违反上述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凡网友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其它媒体更多信息,或以网友以个人看法评论,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本网有权转载、引用、删除和修改网友在本网所发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