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民主立法原则,提高立法质量,我委于2023年1月6日发布《关于<永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3条,采纳0条。
附:《永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中共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附:
《永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永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期间,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网格化分会反馈了3条意见建议,现将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将条例中所指标准明确为《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GB/T-34300-2017)的建议
采纳情况:未予采纳。
理由:《条例》是管长远的,不宜将具体文件、标准列明。
二、关于将网格员岗位职责细化为采集基础信息、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安全隐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建议
采纳情况:未予采纳。
理由:《条例》已根据永州实际情况和参考《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归纳了网格员的主要职责,实践中按该规范要求实施即可,建议所提内容规定过细,不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三、关于在联动处置工作流程增加“任务处理”环节的建议
采纳情况:未予采纳。
理由:本条内容属第十三条“交办流转”环节具体工作操作流程,在永州市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综合平台中有固定流程,综合其他征求意见情况,相关内容已删除。
相关链接:
关于《永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http://news.yongzhou.gov.cn/gonggao/2023-01-06/kqeMDuSzWdGZtlW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