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届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示范考评工作的通知》(湘拥办﹝2023﹞10号)精神,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拟递补新田县为第十一届湖南省双拥模范县命名表彰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在此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市双拥办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特此公告。
公示电话:0746-8358192
来信地址: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311室
永州市双拥办
2023年8月31日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届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示范考评工作的通知》(湘拥办﹝2023﹞10号)精神,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拟递补新田县为第十一届湖南省双拥模范县命名表彰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在此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市双拥办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特此公告。
公示电话:0746-8358192
来信地址: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311室
永州市双拥办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