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龚文启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11月17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龚文启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龚文启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11月17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龚文启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6月19日上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3年第6次集体(扩大)学习暨永州市“智绘潇湘”大讲堂(第一期)举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