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讯(记者 谢思佳 翟吉星)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粮食生产是农业的根本,更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由于各种因素多向叠加,耕地抛荒势头有加剧风险。土地抛荒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严重威胁到14亿人口的粮食安全,亟需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市政协委员陈丽萍发言
市政协委员陈丽萍建议:“一补、二扶、三保障”,精准施策破解农村土地抛荒。
“一补”就是提高粮食生产补贴。精准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抛荒耕地一律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代耕者享受,切实做到“谁种粮、谁受益”。除享受耕地地力补贴外,建议提高稻谷价格补贴,鼓励双季稻种植,对双季稻轮种发放种植补助,对种粮大户给予农机作业补贴,对育秧设施建设、农机购置给予累加补贴。调控种子、化肥、农药等相关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二扶”就是精准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和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一扶新型职业农民。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是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充分利用我市职业院校、农村党员和青年农民培训中心等既有的教育资源,通过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培训,培育一批有知识、有技能、懂管理、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同时,制定、完善社会保障和资金奖励政策,吸引更多的年轻大学生或其他有志于农业的年轻人到农村就业创业。二扶种粮大户和农民合作社。对土地流转达到一定规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补贴资金、税收、金融保险、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农户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通过共同使用农业机械、开展联合营销等方式发展联户经营。
“三保障”一是保障土地有序流转。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积极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依法进行有序流转。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保证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坚决禁止将耕地“非农化”。二是保障耕地土壤质量。深入实施沃土工程,采取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恢复抛荒地地力,提高耕地质量。耕地经营承包者须严格履行土地经营承包义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三是保障耕地抛荒整治成效。建立健全抛荒耕地整治考核、通报、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对连续抛荒两年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按程序收回土地经营权并组织流转或代耕代种。探索建立抛荒负面清单,推动将长期抛荒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同时,建议借鉴浙江、陕西等地的成功经验,推动建立“田长制”,实行以村、组为基础,县、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设立镇村组三级田长,各级田长之间严格执行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制定目标责任的要求,切实将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网格、责任地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