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今年的全国两会进一步提出,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保障好基本民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始终把促进就业摆在优先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举措。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我国是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是我国发展的一大优势,但如何解决好就业问题也成了我国长期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同时,因教育、培训的结构调整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结合不紧密,高校相对忽视市场对毕业生的需求,缺乏对专业需求的分析和长期规划等原因,导致我国在现阶段,“有人无岗”和“有岗无人”的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质量也不尽人意。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是要持续把促进就业作为开发和利用劳动力资源的基本途径,通过为自主创业提供优良环境、开展技能培训、从政策层面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等途径,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促进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推动形成高质量就业形势。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从经济大循环看,就业是沟通社会需求和供给的桥梁,是连接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纽带。2022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3278万人,同比增加133万人;市场供求保持活跃状态,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为1.46,在国内外多重因素的冲击下,在各项不确定因素的叠加下,稳住就业为改革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回旋空间。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是要把充分就业摆在经济发展目标的优先位置,通过稳就业促经济,推动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举措。就业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就业始终处于优先和中心的位置,更稳定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可以为家庭和个人的经济收入、医疗卫生、居住条件、子女教育等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十年来,通过不断巩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我国就业工作取得历史性重大成就: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超过1300万人,14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有力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是要突出就业作为基本民生的重要作用,通过不断扩大就业容量,让人民群众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