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服务、检查、执法等行为,冷水滩区印发了《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条举措(试行)》《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规范涉企检查二十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十条举措》《二十条规定》),通过各部门高质量的优质服务,更加规范的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有力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使冷水滩区营商环境的优化产生了叠加效应。
“十条举措”靶向精准服务
过去冷水滩区对于重点企业分别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规模企业、财源建设等多条线进行后盾帮扶,没有统筹安排,除高科园内企业外,其他企业没有明确企业营商环境优化的责任单位。现在,冷水滩区建立了全区“重点企业名录库”,要求重点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必须参照高科园模式落实属地责任,为每个重点企业明确一名优化营商环境联系领导和一名优化营商环境联络员。
十条举措主要从实行属地责任与部门责任相结合、建立重点企业“二对一”联系机制、对困难企业进行精准帮扶、对重点企业实行全程帮代办服务、严格落实“园区事园区办”、对重点企业进行定期访问、提升企业投诉举报落实效能等方面强化服务企业发展工作。
目前,冷水滩区重点企业名录库共有重点企业238家,共召开企业联席会议和解决企业问题及困难的专题会议达20多次,解决园区水、电、环卫、公交、燃气、办证等问题100余起,为企业招工2000余人,报批出让土地1000余亩,建立“银行+担保公司+企业”合作模式,通过“政银担”“财源担”等专项融资担保产品,为高科园内11家企业贷款1.4亿元。
“二十条规定”规范涉企检查“划红线”
从2020年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的情况来看,冷水滩区在行政执法工作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体系,并加强日常管理监督。
《二十条规定》对全区涉企检查整个过程做出制度性的安排:一是年度抽查和专项抽查应当抽查前报送计划并公示,凡是在计划外开展涉企检查的,视为乱检查;二是年度抽查和专项抽查必须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一般行业、领域均要使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代替巡查制,不得继续开展巡查检查,有效避免了选择性执法;三是多部门抽查到同一企业应当联合一起检查,减少部门重复检查频次;四是年度抽查和专项抽查入企前应当登记备案,有效解决重复检查,随意处罚等问题;五是实行“企业宁静日”制度,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检查部门不得在每月1—20日进入企业实施年度抽查和专项抽查,规定执法部门不得随意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为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提供了坚实保障;六是进入重点企业检查应当通知属地高科园和乡镇街道,对各个执法部门的涉企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七是涉企检查结束后必须进行满意度反馈,由企业对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评价打分,区优化办将跟踪监督满意度反馈;八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免罚”行为不予处罚,对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避免一味处罚、一罚了事;九是查处企业案件情况应当及时报送,区优化办安排专门人员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十是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变更、撤销等都要备案。
今年,共17个双随机成员单位报送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办理涉企检查登记备案313件次,6家执法单位报送了116件涉企立案查处情况,12件涉企重大行政处罚情况,收到企业反馈涉企检查满意度反馈表12份,满意率为100%。
制度建设是基础,抓好落实是关键。冷水滩区以涉企检查备案制、企业宁静日、涉企检查满意度反馈、涉企立案查处情况报送、涉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等落实情况为重点,对督查发现和企业反映的破坏营商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零容忍”,有力促进了营商环境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