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7月,中共零陵地委和零陵县委派出工作队,在零陵县梧山里乡(今石山脚乡)进行土地改革试点。10月,地县两级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领导土地改革运动。全地区土地改革分三期进行:第一期,1950年12月开始,1951年4月结束,全地区共抽调土改工作队员3519名,完成土改的乡142个;第二期,1951年6月开始,同年11月结束,完成土改的乡362个;第三期,1951年底开始,翌年春末结束,完成土改的乡243个。每期土改大体分五步进行:一是宣传发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和政府对土改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使之家喻户晓。二是选好根子,进行扎根串连。通过访贫问苦,选择受剥削压迫较深的、苦大仇深的贫雇农、中农,组建农民协会。三是开展反恶霸地主的斗争,组织群众对罪大恶极、民愤较大的地主分子开展斗争。四是划分农村阶级成分。先由农协会选派有点文化的积极分子组成若干清核小组,分别对各户的资产(田、土、山、水和生产、生活资料等)进行登记核实,张榜公布,三榜定案。五是合理分配胜利果实。以农协分会为单位,将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及多余的房屋、粮食,以及征收富农与祠堂、庙宇、教堂、学校、团体在农村的土地和其它公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缺乏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经过三期土改,全地区共没收征收地主、富农田土206.33万亩(占全境耕地面积的46.38%),耕牛3.88万头,房屋2.84万间,农具家具120.43万件,衣被67.61万件,粮食8.67万吨,其中其它物资折谷2.41万吨。所没收征收的土地、耕牛、生产生活资料以乡为单位,本着“填缺补齐,有利生产,照顾需要”的原则,分给贫雇农、佃中农和其他劳动者;同时也分给地主一份土地和必要的生产生活资料,使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据不完全统计,全境土改中还没收黄金105.864公斤、白银3.4803吨、银元272472块、人民币1055.965万元。1952年底至1953年3月,全境进行土改复查,纠正个别错划地主、富农,补划个别漏网地主、富农,解决了某些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