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23日,地委、行署在双牌县召开各县分管林业书记、林业局长、林区公社书记会议,布置制止乱砍滥伐工作。会议决定由双牌、零陵、道县、宁远四县成立双牌林区护林委员会,制定章程,实行四县轮流值班制,并决定新建和扩建40个林区和水上派出所,配备民警324人。
10月,地委派出工作组进驻打鼓坪林区。1981年1月,省委派出由省纪委、林业厅、法院、检察院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双牌,会同地、县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通过调查摸底,思想教育,关闭木材自由市场,清查和处理违章木材,打击惩处破坏森林犯罪分子等一系列措施,乱砍滥伐森林的势头终于被制止。1982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随后,地委成立专门班子,从有关部门抽调40名干部,组成8个工作组,深入重点县社调查处理毁林案件。
在清查中,依照中央“彻底追查,依法惩办”精神,全地区抽调干部12364人(其中科局级以上干部805人)组成清查工作组,清理204个公社、1175个大队、57315户;清出乱砍木材12402.3立方米,没收木材3698.7立方米,处罚14784人,罚款58.94万元。其中立案301起,结案252起,逮捕154人,判刑121人,拘留182人,给予党政处分40人。